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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齐鲁晚报
烟台中小学将普及游泳教学
自年起,逐步提高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分值
记者 李楠楠
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烟台将普及游泳教学,让每一名中小学生都能够掌握游泳技能。自年起,逐步提高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分值,到年占比达到中考总分值的10%。
普及游泳教学让每一名中小学生会游泳
11月3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落实体育课程刚性管理,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推行体育与健康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假期体育与健康教育整体设计的校内外一体化体育与健康课程体系。普及游泳教学,让每一名中小学生都能够掌握游泳技能。加强健康教育,每学期在体育与健康课中安排4课时。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落实大课间“体能天天练”和课外体育活动制度,寄宿制学校实行早操制度。每年4月份为学校体育活动月,最后1个周为体育节。加强课后延时服务,完善体育与健康家庭作业和假期作业制度,保证学生每天校外1个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在全市幼儿园逐步推行幼儿体育,保证幼儿每天开展不低于1小时的户外体育游戏。强化学生军事训练,落实军训课时,保证军训质量。
年起逐步提高中考体育考试分值
改革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办法,推行“运动参与+健康知识测试+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确定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自年起,逐步提高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分值,到年占比达到中考总分值的10%。
市、区教育部门每年对各区市和所辖学校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运动技能抽测,抽测结果列入对各区市教育部门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年度督导考核。
学校每年举办全体学生参加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运动会,达标情况列入对校长、分管校长、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的考核。
开展学校体育质量监测,将学生体质健康、近视率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学校要组建运动队,积极开展课余训练。支持鼓励学校与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共建各类高水平运动队。
完善市、县、校三级普及性和选拔性竞赛制度。每三年举办一届烟台市中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各项目的烟台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市长杯”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和“百校杯”各项目联赛等比赛。
各区市每年要举办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特色体育项目联盟比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赛。
学校体育比赛面向全体学生,每年要举办一次综合性阳光体育运动会(或阳光体育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运动会、一次以上全校特色体育项目比赛,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的班级、年级和校际间体育竞赛,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高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可以全市范围招生
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幼儿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幼儿园)每年举办面向全体学生的传统项目竞赛和游戏活动。分级分类轮训体育教师。争创省级、国家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
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在县域内可以跨学区入学,高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可以全市范围招生,开展优秀体育人才集中培养。
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学校安排体育工作经费,保证体育教学、科研、训练、活动、竞赛和培训的需要。
各区市要按标准建设中小学体育场馆。推进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城市和社区新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实现体育场地设施共享共用。配齐配好、及时更新体育教学和活动所需器材设备。
将体育与健康内容纳入家长学校课程体系,教育引导家长帮助孩子养成良好体育习惯和健康行为习惯。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中小学提供教学与训练服务,作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重要内容。鼓励企业、单位、个人及社会公益组织赞助学校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