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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这样实施

发布时间:2023/2/1 22:53:03   

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5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和我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服务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个性发展。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切实为民办实事,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

各县区统筹管理本区域内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

学校要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

课后服务实行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四)公益惠民

开展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阵地作用,为学生免费提供活动场地、设备仪器等。

(五)稳妥渐进

按照示范引领、稳步推进、逐步扩大的工作思路,先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进实施,逐步扩大到整个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积极筹备,全面做好开展课后服务的准备工作,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全面实施。

三、基本内容

(一)服务对象

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段

课后服务一般从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夏季不早于18:30,冬季不早于18:00。原则上在放学后两小时以内结束,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强健学生体魄,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劳动实践教育、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集体教学、“补课”或考试。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具体服务活动安排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

(四)服务方式

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师资、管理、资源等优势,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方式。要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所、书法教室、音乐教室等相对固定的场地统一安排、专人照管,安排好行政值班,并对学生和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相关情况做好记录。

(五)组织实施

学校是开展课后服务的主体,课后服务实行“一校一案”。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建立健全在家长委员会组织下“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各学校要合理安排课后服务活动,合理调配教师与后勤服务人员。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要协同合作,加强对各县区和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校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二)经费保障

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漯发改收费〔〕号)文件要求,每生每月最高不超过80元(以工作日每天服务2小时,结合教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核定)执行。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若有午间服务等其他形式课后服务的,按实际服务时间,结合此标准核算,并征得家长委员会同意。各县区具体收费标准可参照《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漯发改收费〔〕号)执行,也可由县区教育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劳务补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购买社会服务等与课后服务工作相关的费用支出。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三)安全保障

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课后服务工作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在校人身安全。课后服务工作人员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事宜由家长负责。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要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监督管理

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不得因开展课后服务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由社会机构进校举办“特色班”“兴趣班”“培优班”等。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和个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为促进课后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市统一使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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