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器材

对全市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定期检修更新

发布时间:2024/10/10 11:23:47   
「本文来源:南昌晚报」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记者黄琛琛李海燕“委员您好,这是《南昌晚报》征集到读者发来的两会互动信息,特交给您!”昨日,在会议现场,市政协委员接下本报“两会捎信”栏目的“来信”。市民刘先生发送电邮至本报邮箱留言说:他和家人喜欢饭后锻炼身体,他们在小区和家附近公园里锻炼时发现,很多漫步机、旋转器、扭腰器等公共健身器材大都年久失修,锈迹斑斑,有些器材的轴承老化,一动便发出“吱吱”的声音。他认为公共健身器材保养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市里相关部门对公共健身器材进行管理维护。针对这一问题,来自台联界别的委员、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夏文情在《关于加强城区公共健身器材管护的几点建议》中提出,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本保障,既是全国文明城创建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但是,由于管护主体缺失,责任不明,重建轻管倾向一直未能矫正,器材有的器械松动摇晃、有的生锈部件脱落、有的废弃未撤除,久而久之形成了诸多安全隐患。根据国家标准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的《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强制国家标准》明文规定将室外健身器材安全使用寿命分为三类:公共健身器材最长安全期限为六年。据摸底调查,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各类健身点处,其中超过六年的达69处,占总数的47.9%,存在安全隐患的有50处,占总数的34.7%。对此,他建议尽快出台全市公共健身器材管理和维护办法,明确各类公共健身器材管理与维护的责任主体,明确管理和维护的详细职责;设立体育部门公共健身器材维修基金,建立公共健身器材维修保养队伍,定期对全市公共体育健身器材进行检修和更新,对损坏严重并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应当拆除、更换;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共健身点的标识并张贴各类健身器材正确使用办法、明确公共健身器材的管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互动方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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