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白癜风公认好口碑医院 http://www.bdfzkyy.com/一、为加强我校安全(综治)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综治)工作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学校工作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各级综治委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称安全,是指我校学生及教师在学校和由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的安全,以及学校各类设施、设备和重点部门的安全。具体涉及治安、交通、消防、饮食、疾病、教育教学活动,校舍及出租房、体育及其他达标器材、信息技术设备、电路电器、各专用室等方面。三、成立学校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书记、法制副校长成员:大队辅导员、教导处主任、总务处负责人,各班主任,专用教室、器材室,各办公室和会计室主要负责人四、学校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安全的管理、指导、落实和监督工作,实行组长领导下的成员分工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资金投入。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问题,并布置后期学校安全工作。2、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和各单位成员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3、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措施得到实施,落到实处。4、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学校和各单位成员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情况集中检查,及时排除学校有能力排除的安全隐患;学校不能排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报告。5、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做好各方面安全以及涉及师生安全的教育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集体性的校内外、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以及学校校舍、楼道、校门口、厕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6、加强对学校财产的安全保卫。电子备课室,多媒体、语音、微机教室,办公室,会计室,图书阅览室,电教、自然、体育室等人群较集中的重点部位要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加强门卫值班、护校和出租房的巡查、督查工作,定时不定时地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确保学校安全。7、法规规定的和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安全职责。8、每学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总结。9、成员分工:大队部:负责学生日常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总务处:负责学校财产安全管理;教导处:负责教师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各班主任协助三人加强师生日常教学活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管理;各专用教室、器材室、各办公室和会计室负责人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教学活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管理;各教师负责自己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管理。五、各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本校师生和财产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㈠班主任职责1、参加学校涉及综治安全工作的会议,明确自身责任。结合当前实际,分析本班现状,及时总结、布置班级综治安全工作,向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并做好督查工作。2、具体对常规管理中的责任综治安全事故负责,自行处理因个人行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综治安全事故,并承担全部或相应责任。3、坚持每月至少向学生开展一次综治安全常识和自我防护的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综治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和日常行为规范,爱护学校及其他集体和个人财物。4、坚持对本班责任区的室内外门窗、桌椅、电器及其他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常规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自己不能排除的,要及时向学校或相关部门报告。5、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综治安全管理,做好本制度所列各项及其他涉及学生综治安全的教育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学生在校时间出校门。要高度重视特殊人群(低幼)、人群比较集中的时段(上下课和放学)和危险区域(楼道、厕所和校门口)等的安全疏导、教育和管理工作。对学校组织的任何集体活动,都要考虑安全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有必要强调学生的校外综治安全。6、对有损于学生综治安全的突发事件,有及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通报家长和学校,避免事件进一步扩大。7、积极认真履行学校各种规定和学校例会临时要求的其他综治安全职责。8、把综治安全工作纳入班队工作范围,每学期一并计划、总结。㈡各室管理人员职责1、参加学校涉及综治安全工作的会议,明确自身责任。结合当前实际,分析本室综治安全工作情况。2、具体对常规管理和日常教学活动中的责任综治安全事故负责,自行处理因个人行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综治安全事故,并负全部或相应责任。3、坚持对本室内外门窗、物品,特别是设备运行、安装和电路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和各种综治安全事故隐患;自己不能排除的,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单位报告。4、做好本制度所列各项和其他涉及学生综治安全的教育管理工作。在日常教学活动中,要考虑综治安全因素,采取必要的综治安全预防措施。要高度重视特殊人群(低幼)、人群比较集中的时段(上下课和放学)和危险区域(楼道、厕所和校门口)等的安全疏导、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学生要爱护公物,规范操作,不得擅自挪动、更改固有设施。5、对有损于学校财产和学生综治安全的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通报家长和学校,避免事件进一步扩大。6、下课或放学后要码好所辖范围内的物品,关好门窗和电器,确保所辖范围内的财物安全。7、积极认真履行学校各种规定和学校例会临时要求的其他综治安全责任。㈢教师职责1、参加学校涉及综治安全工作的会议,明确自身的责任。结合当前实际,认真分析本学科教学活动中的综治安全工作情况。2、具体对日常、教学活动中的责任安全事故负责,及时并妥善处理因个人行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综治安全事故,并承担全部或相应责任。3、做好本制度所列的各项及其他涉及学生综治安全的教育管理工作。在日常教学活动中,要注意检查并及时排除各种综治安全事故隐患;自己不能排除的,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单位报告。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和日常行为规范,爱护学校及其他集体和个人财物。4、在教学活动中,要考虑综治安全因素,采取必要的综治安全预防和规避措施。要高度重视特殊人群(低幼)、人群比较集中的时段(上下课和放学)和危险区域(楼道、厕所和校门口)等的安全疏导、教育和管理工作。对有损学校财产和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妥善处理;必要时及时通报学校和家长,避免事件进一步扩大。5、加强自身的师德修养,规范教学行为,认真组织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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